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固定资产清查项目,以招标的形式进行。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资产清查
2.项目编号:ZBCG2019018
3.项目预算:5万元
4.项目要求:
根据本次固定资产清查项目具体要求,我院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资产业务咨询公司、资产软件供应商建议,以及参考其他高校经验,委托第三方事务所,要求对我院实物资产、资产系统匹配账务状况进行彻底清查(我院自2014年成立,固定资产卡片1万条左右,固定资产价值4千万左右),按照资产管理软件里的规范出具清查后的电子数据,并出具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二、时间要求
中标合同签订后,资产清查业务于合同签订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审计服务类项目。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质。须为安徽省财政厅、合肥市财政局定点中介机构。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4.熟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近三年有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审计案例,审计组成员须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审计组长必须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审计主审的经验。
5.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年度年审合格、原件携带备查)。
6.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7.《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资产清查方案》报价(询价报价材料一式两份、一次性报价)、响应表、清查完成时间、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8.询价单位近三年的相关业绩及其它相关资料。
9.询价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接受报价单日期和地点
2019年6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单送交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艺术设计楼3楼总务处(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张老师处,逾期递交的概不接受(报价单要求密封且盖有骑缝章)。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招标将采用综合评价方式评标,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采购人一般在排除不合理的低报价的单位后,结合投标报价、企业能力和社会信誉、项目负责人员及审计方案与措施的安排等因素,按比较优势原则,合理确定成交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我单位将与投标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中标单位。
七、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
联系人及电话:
总务处:张老师 0551- 64400160
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洪老师 64400278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