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和《4556银河国际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政〔202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校省级、校级人才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
(一)结项范围
逾期未结项、到期应结项和未到结项时间要求提前结项的省级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问研修项目,校级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等(参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复文件、中期进展报告、结项报告(参见附件2,财务决算表需盖章)、已发表的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二类以上论文需要检索证明)和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小于10M, 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装订成册 (A4 纸印制,双面打印两份,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
(三)结项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报省教育厅验收备案。
二、 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未到结项时间的省级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中期检查材料
检查材料:人才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参见附件2)、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和成果鉴定材
料、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生成一个 PDF文件(小于10M,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装订成册(A4 纸印制,双面打印一份,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
(三)中期检查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
三、 相关要求
(一)人才项目结项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国内(外)访问研修项目需要提供结业证书。
(二)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并提供采纳证明。未标注项目来源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三)请于1月18日前,将结项材料,2023年度人才项目 结项汇总表(参见附件3);中期检查材料,2023年度人才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参见附件4),以二级部门为单位交人事处 7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99672928@qq.com (压缩文件,
命名为“**学院+结项材料”,或者“**学院+中期检查材料”)。
(四)所有项目执行期满必须进行结项验收。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参见附件5)。项目执行期满,凡未经学校审定准予延期的项目期满未结项,按相关文件规定作撤项处理。未按规定提交中期检查进度报告,项目经费不予审核报销。
联系人 : 张书佳
联系电话:0551-6440014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省级、校级人才项目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2.省级、校级结项验收、中期检查材料包
3.省级、校级人才项目结项汇总表
4.省级、校级人才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5.省级、校级人才项目延期结项申请报告
人事处
2 0 2 4年 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