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15浏览次数:33

各系、部:

为提前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准备,现就教学任务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确定工作

请各教学系、公共教学部认真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附件1,以下简称《学期教学任务表》),并于2017年5月31日(周三)前交至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具体要求如下: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自2017年9月4日教职工上班开始至2018年2月3日教职工放假结束,共计22周。实际教学周数为18周(自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1月14日)。请各系部、各课程授课教师按此时间表制定教学任务安排和课程实施性教学计划。

2.2015级专科专业,集中教学任务安排到2017年11月19日,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为毕业考试时间,11月24日以后各系可安排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汇演),具体形式由各系结合专业情况自行安排。

3.2017级新生班级实际教学周数为16周(即起始周数为第4周,自2017年9月25日——2018年1月14日)。

以上请具体请参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校历》(附件2)。

4.各教学系负责填写本系所属专业(2017级新生依照招生计划编班)的所有课程,含公共基础课程,切勿重排或漏排。对含有公共基础教学任务的班级,请各系商公共教学部安排,并于报送《学期教学任务表》前,请公共教学部签字确认。

5.对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调整的,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即由专业所在教研室填写《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任务调整申请表》(附件3)提出书面申请,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审定,系主任签字确认,并请于2017年5月31日(周三)前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备案。

6.教务处对教学单位报送的《学期教学任务表》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依据课程性质、学生人数及教学场所确定合班课程,并录入“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确定学期教学任务。学期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二、教材选用计划报送工作

各教学系、公共教学部根据确定的学期教学任务选用教材。本次教材将采取录入“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的方式填报,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另发)。

三、任课教师遴选工作

任课教师的遴选工作由各教学系、公共教学部具体负责。请各单位依据《学期教学任务表》,遵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院政[2014]30号)要求,整合院内专业教师资源,并根据教学需要吸纳行业内优秀人才,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工作。对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教学态度及效果存在问题的教师,建议各教学单位不再聘任;首次聘请的、不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外聘教师,在开课一个月前应由教学单位组织试讲;确定任课教师人选后填写《学期教学任务表》中的“教师”、“备注”等信息于2017年6月9日(周五)前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并将首次聘任的外聘教师的资质证明信息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附件4)(含电子版与纸质版),送到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备案。

四、课表编排工作

教务处将教材、任课教师信息录入“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进行课表编排工作。课表编排的依据是《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排课、调(停)课管理暂时规定》(院政秘[2014]40号)。对因专业教学需要由教学单位编排的课程表,请于2016年6月16日(周五)前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教务处于学期结束前排定课表。各系部、各任课教师可通过“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查询课表。

五、其它工作

各教学系、公共教学部要高度重视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系、部主任要亲自参与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及审核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负责人职责。

附件:(供下载.rar

1.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

2.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校历

3.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任务调整申请表

4.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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